原告穆**与被告徐**、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1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21年8月3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穆**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吴**到庭参加诉讼,被告赵**、徐**经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穆**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赵**、徐**给付穆**借款本金200,000元、利息269,760元,本息合计469,760元人民币(所。
列利息计算至2021年7月19日,2021年7月20日起所产生的利息按照月利率1.28%计算至借款本金全部付清时止;2.本案诉讼费由徐**、赵**负担。庭审中,穆**明确诉讼请求,要求徐**、赵**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上述借款的还款责任。事实与理由:徐**系赵*(2021年6月10日去世)的母亲,赵**系赵**儿子。2015年8月8日,赵*向穆**借款200,000元,约定月息3%,借款期限为2015年8月8日至2016年4月8日止。借款到期后,穆**多次催要借款本息未果。综上所述,穆**为维...(本文书还有224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