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张*与被告王*夫妻财产约定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10月18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张*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赵*,被告王*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60000元;2、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原、被告经人介绍认识,于2022年7月8日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婚后无子女。婚后因双方性格不合,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导致双方感情彻底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于2023年6月27日签订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上约定:“男方要求女方退还60000元,女方同意。”双方离婚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被告拒绝支付。原告无奈之下向...(本文书还有62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