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proxxx因与被申请人宁波某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2022)浙0212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proxxx申请再审称:一、原审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尤其关于合同履行问题,其指出的微信聊天记录并无相应的证明内容。二、原审判决据以裁判的一项重要证据是海洋网联船务(中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出具的函,该函中包含了“证明书”以及所谓的“海运单”“提单查询记录”。该份证据是伪证,不应采信。三、原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中国与西班牙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的缔约国,且双方当事...(本文书还有63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