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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陈*等委托合同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委托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2)粤0103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3-06
  •  
  • 【案例概要】

    原告陆*诉被告识做策划(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识某策划公司)、陈*委托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5月19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陆*委托诉讼代理人李**,被告识某策划公司、陈*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卓**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陆*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二被告连带返还原告128000元并支付从2019年8月1日起到实际返还该款之日止的利息损失,按一年期的lpr的标准;2.请求判决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

    事实和理由:2018年7月被告陈*以广*晨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名义组织举办7.20、7.21、7.22的“苏州超级学习论坛”。前期通过仿冒陈*之头像的微信联系上本人,忽悠本人缴纳1680元参会费参会,宣称“你没有资源,给你资源,有成功的老师带,你一定可以成功等等”。被告会上大谈投资的好处和自己成功的辉煌,被告并承诺帮原告投资,会迅速暴富大发,吸引原告投资收取投资款128000元。结果没有任何具体业务可投资(说的概念都是不沾实际无法操作,也根本不会有收益反而明显都是是亏进去)。后投资不成,改为被告单位为原告企业做经济顾问,被告陈*为顾问实施人,该投资款转做顾问费使用。

    2018年7月24日双方签订《企业咨询顾问聘请协议》期限从2018年7月24日到2019年7月24日,并赠送500-800万的免费沟通咨询顾问。原告原支付128000元投资款做合同顾问费。在合同期限的一年当中,原告多次咨询被告甚至3次从江苏到广*被告识某策划公司住所寻找,被告或者说是在外出差,或者说正在讲课,多是不接见,偶尔找到就是说些世界形势、经济发展势头和概念,都没有任何技术性专业...(本文书还有6426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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