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安**与被告北京源通***********(以下简称源通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当事人各方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安**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如法院认定合同有效,则主张:1.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双方签订的《店面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北京源通***********医药商品零售特许经营加盟合同》(以下简称《加盟合同》);2.请求法院判令源通公司返还合同款项共计380000元;3.诉讼费用由源通公司负担。二、如法院认定合同无效,则主张:1.请求法院判令安**与源通公司签订的《转让协议》《加盟合同》无效;2.请求法院判令源通公司向...(本文书还有1180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