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保定正大**********(以下简称正大亚飞)与被告马**、刘**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2月2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保定正大**********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马**、刘**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正大亚飞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第一被告偿还代垫款人民币17250元,并支付代垫款项的利息(自2020年9月25日起计至全部付清垫款时止,以垫款额为基数,按lpr年利率计付);2、判令第一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10000元;3、第二被告对上述前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偿还责任;4、本案诉讼费及实现债权费用(公告费、交通费、邮寄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由二被告共同承担。事实与理由:被告马**为购买东风牌汽车,于2018年8月22日与原告签订了《消费贷款购车综合服务合同》等...(本文书还有196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