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何*因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2022)桂0403民初****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何*上诉请求:撤销一审裁定,改判支持上诉人的一审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上诉人何*与一审被起诉人佛山市顺德区凯洛特建材有限公司订立的《凯洛特生态艺术漆经销合作协议》约定一审被起诉人特许何*在梧州市范围内经营“凯洛特”品牌下的系列产品。该协议书符合《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关于特许经营合同的规定,商业经营模式也符合特许经营模式,故本案应为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属于知识...(本文书还有57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