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中国平安*****************、临沂市志*******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保险纠纷>>财产保险合同纠纷>>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3)鲁13民终*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结日期:2024-02
  •  
  • 【案例概要】

    上诉人中国平安*****************(以下简称平安公司)与被上诉人临沂市志*******(以下简称志安公司)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2023)鲁1312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3年9月22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平安公司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民事判决,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2.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事实和理由:一、上诉人虽对法院委托评估的程序合法性无异议,但是对于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意见并不予以认可。价格评估报告的评估金额仅是对车辆损失的预估,被上诉人车辆已经维修,应当提交修理费用发票、维修清单、支付凭证、配件进货清单用以佐证评估金额的合理性和关联性,证实本次事故实际损失,否则无法确定。一审判决仅依据评估报告即认定涉案车辆的损失金额与事实不符。二、根据保险损失补偿原则,有损失有补偿,无损失不赔偿,不能使被上诉人通过保险获得额外的利益。...(本文书还有3013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