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查明,罪犯吴**减刑起始时间符合法律规定。该犯自入监服刑以来,认罪悔罪;认真遵守监规,积极追求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三课考试成绩合格;有劳动欠产扣分情况,总体能积极参加劳动;2020年10月至2022年10月共计获刑罚执行机关4个表扬。该犯财产性判项已履行完毕。
上述事实,有提请减刑建议书、罪犯减刑审核表、罪犯考核材料、“...(本文书还有352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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