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中国平安****************因与被上诉人冯**、原审被告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不服湖北省监利市人民法院(2022)鄂1023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于2023年4月14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上诉人中国平安****************上诉请求:撤销原判,改判上诉人赔偿各项损失合计135697.63元。事实和理由:一、对被上诉人第二次住院医疗费及后续医疗费应按司法鉴定意见确定的外伤参与度比例进行核减。按照武汉普爱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外伤参与度为41%-60%。被上诉人第二次住院即进行的颈椎后路单开门椎管成形术手术治疗,后续医疗费即从手术中植入的内固定物进行取出所需的费用。司法鉴定意见明确认定了被上诉人第二次住院及后续内固定物取出系被上诉人自身疾病与事故外伤共同导致,且认定了相应的参与度比例,应当按该外伤参与度比例进行核减。被上诉人第二次住院医疗费58468.62元、重新鉴定意见确定...(本文书还有401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