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冯*、冯**与被告陈**、傅**、安华农业***************(以下简称:安华保险潍坊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10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二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马**,被告陈**委托诉讼代理人卜**、张**,被告安华保险潍坊支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傅**经本院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缺席审理终结。
二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66501.43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2019年4月30日,被告陈**驾驶鲁vq××**自卸低速货车**告的父亲冯*堂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冯*堂受伤,事故发生后陈**驾车逃逸,经临朐县交警大队认定,陈**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冯*堂无责任。冯*堂受伤后先后入住潍坊益都心医院、临朐海浮山医院。冯*堂因受伤严重于2020年3月23日死亡。鲁vq...(本文书还有204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