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吴*,男,1997年7月**日
罪犯吴*,男,1997年7月**日出生,户籍地广东省高州市,初中文化,现在广东省韶关监狱服刑。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30日作出(2019)粤19刑初****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以被告人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同时判决被告人吴*等3人连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243141.75元。宣判后,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二审审理,于2...(本文书还有442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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