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某某有限公司*与某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3)沪02民终*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结日期:2023-12
  •  
  • 【案例概要】

    上诉人某某集团****(以下简称某某集团)因与被上诉人某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公司*)、原审第三人某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2022)沪0118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3年8月21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某某集团上诉请求:依法撤销一审判决第二项、第四项,改判驳回某某公司*要求某某集团支付违约金的诉讼请求,支持某某集团要求某某公司*赔偿人民币1,160,630元(以下币种同)损失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一、一审中某某集团提交了《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报告》涉及的上百组试块来源的微信聊天记录,当庭质证表示与《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报告》中的时间一一对应,以证明《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报告》中的试块并非在案涉混凝土交付现场由双方现场提取,而是由某某公司*自行制作,达到标准后,再由某某集团送去进行试块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报告》不应被采信。然而,一审法院仍然认为微信聊天记录涉及的试块并非《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报告》涉及的试块,系认定事实错误。二、案涉微信聊天记录内容证明《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报告》涉及的试块并非现场提取,而是由某某公司*另行制作好试块后,再刻上相应的日期,等完全达标后再由某某集团送去做试块检测,而且微信中某某公司*员工还多次表述“强度还没好啊”“字你们自己刻”。案涉微信聊天记录的内容和“抽取试块的车次由双方确定并提前预知”的表述完全是一致的,不存在矛盾之处。三、在某某集团发现案涉工程强度不合格时,案涉工程的主体已经全部完成,虽然后期某某公司*也提供了少量混凝土,但系用于做路,强度要求不高。四、一审法院在没有征求当事人意见的情况下,自行发函给“某某公司3”询问,该公司的回函不应作为定案的依据。综上,请求二审法院判如所请。

    某某公司*辩称:不同意某某集团上诉请求,一审判决事实认定清楚,法律适用正确,请求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主要理由:一、...(本文书还有7535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