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田**因与被申请人纪**、邓州市某***(以下简称某某学校)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豫13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田**申请再审称,一、原审程序违法,法官不能拒绝裁判。基于本案事实,田**系依据案涉刑事案件已有的最终结论另行起诉,根据民诉法有错必纠原则应启动再审程序,请求撤销(2019)豫1381民初****号、(2020)豫13民终****号判决书及(2021)豫民申****号民事裁定书。一审查明田**2023年才知道刑事案件于2017年已有最终结论,可证明上述裁判文书的基本事实认定错误,而一审却认定“田**要求撤销相关判决书及裁定书...(本文书还有166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