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匹四四八******(简称匹四四八公司)因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一案,不服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简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21)京73行初****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2年4月13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查明:
一、诉争商标。
1.申请人:匹四四八公司。
2.申请号:41896412。
3.申请日期:2019年10月25日。
4.标志:
5.指定使用商品(第25类、类似群2501-2505;2507-2513):服装;运动鞋;运动衫;围巾;腰带等。
二、被诉决定:商评字(2020)第****号《关于第41896412号“p448”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被诉决定作出时间:2020年12月8日。
三...(本文书还有250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