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柯**因与被上诉人武汉某某******(以下简称华润某某公司)恢复原状纠纷一案,不服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2024)鄂0115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5年3月4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柯**上诉请求:依法撤销一审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决支持柯**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1、原审法院判决事实不清,柯**某甲店铺距今20年,根据2014年百度地图时光机所拍摄照片不符,出现较大误差,问审判员柯**把燃气管道不小心破坏,柯**怎么赔付。2、华润某某公司2020年12月26日在安装铺设**号天燃气管道时,某甲经营店铺前的路面进行施工,某乙经营店铺前的路面平整,施工完成后柯**经营的店铺前的路面开裂,高低不平,下沉破损严重,经常发生积水现象,严重影响柯**经营,且易...(本文书还有259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