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中国大地*****************(以下简称大地保险德州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李*、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平原县人民法院(2020)鲁1426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4月19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中国大地*****************上诉请求:1.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依法予以改判或发回重审;2.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事实和理由: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具体理由如下:一、涉案车辆并非上诉人承保标的,上诉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首先,涉案车辆车架号存在明显焊接、改装痕迹,系张**将lfph4acc791a23997车辆车架号焊接至涉案车辆上,足以印证涉案车辆非上诉人承保标的。其次,涉案交通事故认定书中明确将肇事车辆认定为套牌车辆,系套用鲁nk××××车牌号、车架号及行驶证。该行为系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行为,不可能得到交警部门允许。如确已得到交警部门允许,涉案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又怎会将其认定为套牌车辆?原审法院在未向交警部分核实的情况下,将交警部门准许变更车身颜色的行为,片面认定为准许焊接车架号、准许套牌,事实认定错误。综上,张**改装车辆,自行更换车架号、车牌号,将非上诉人承保标的伪造为承保标的,上诉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二、张**...(本文书还有528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