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某财产保*******(以下简称保险公司)因与被上诉人王**保险纠纷一案,不服山西省某市某某人民法院(2022)晋×××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2年6月13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保险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马**、唐**及被上诉人王**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保险公司上诉请求:1、依法撤销某市某某人民法院(2022)晋×××民初×××号民事判决;2、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3、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事实和理由:1、一审判决认定的车辆损失过高,不符合实际情况。一审判决依据某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公估意见书》,认为本案中案涉车辆的损失合计77560元,该价格过高与实际不符,应当考虑实...(本文书还有173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