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陈*,男,1998年2月**日生,汉族,住河南省睢县。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陈**,男,2000年6月**日生,汉族,住河南省睢县。
以上二被上诉人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肖*,河南平民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亚太财产*************(以下简称保险公司)因与被上诉人马**、陈*、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2021)豫1422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11月10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亚太财产*************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上诉人仅承担交强险12万元,不承担第三者责任险50万元;诉讼费由被上诉人负担。事实和理由:上诉人已经尽到向投保人任文亚充分告知义务,投保人任文亚明确作出投保人声明:“保险人已向本人...(本文书还有349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