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王**、高**、邢**、邢**、邢**与被告中国人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5月24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赵*东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判,于2022年6月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高**、邢**、邢**、邢**及其委托代理人与被告中国人民****************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王**、高**、邢**、邢**、邢**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赔偿五原告死亡赔偿金814260元、丧葬费55000元、被抚养人生活费17703元、精神抚慰金100000元、交通费5000元,共计991963元;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2022年04月18日16时许,邢**(已故)驾驶小型轿车,由志丹县xx街道xx沟宝哥游乐山庄驶往志丹县xx街道xx沟上山...(本文书还有191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