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北京粒子**********与孙*劳动争议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劳动争议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2)京02民终*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结日期:2022-03
  •  
  • 【案例概要】

    上诉人北京粒子**********(以下简称粒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孙*劳动争议一案,不服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2021)京0111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2年3月14日立案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依法适用第二审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粒子公司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事实与理由: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非我方的过错,是被上诉人恶意拒签。上诉人法定代表人及人事部均未做出过要开除被上诉人的意思表示,故不存在违法解除的情况。协商解除并不能等同于违法解除或开除。

    孙*辩称,同意一审判决,不同意对方的上诉请求。

    粒子公司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判令不支付孙*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4月9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177114元、2020年6月至2021年4月期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38000元,本案诉讼费由孙*承担一审法院认定事实:2021年6月21日,孙*以粒子公司为被申请人向北京市房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本文书还有3221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