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苏**、段**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1)豫1328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1-08
  •  
  • 【案例概要】

    原告苏**与被告段**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1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苏**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刘**与被告段**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苏**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苏**住院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67291.69元;2.诉讼费由被告负担。事实与理由:2021年2月19日20时40分许,被告段**驾驶三轮车,沿唐河县北京大道南段小张庄路口附近(唐河县星江路与北京大道交叉口500米附近)自南向北驶入道路时,与沿北京大道自西向东行驶的苏明原驾驶的豫r×××××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致使苏明原及乘坐人原告苏**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该事故经唐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苏明原承担次要责任,段**承担主要责任,苏**不承担责任。原告住院34天,花去医疗费66303.59元,伤残尚未鉴定。现为赔偿协商无果,故提出以上诉讼请求。

    段**辩称,交通事故属实,其愿意在法律规定内承担责任。事故发...(本文书还有1338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