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徐*与被告张*、中国平安***************(以下简称平安财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1月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张*、被告张*、平安财保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汤**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被告赔偿原告因交通事故所致的损失共计69,414元,包括医疗费38,064元、营养费1,2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00元、护理费22,250元、交通费500元、物损200元、鉴定费900元、律师费6,000元。由被告平安财保在交强险和商业险责任限额内赔偿,超出部分由被告张*赔偿。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2021年11月23日7时20分,被告张*驾驶车牌号为沪cf83**的小客车(以下简称肇事车...(本文书还有256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