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31日,本院作出(2025)皖01破申****号民事裁定,受理申请人安徽权品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安徽会说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安徽神州行律师事务所担任安徽会说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五条规定,安徽会说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人员应当承担下列义务:一、自本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或管理人提交财产状况...(本文书还有411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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