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柳*市螺****诉被告义乌市讯********(以下简称讯迈丰公司)、陈*、浙江天猫******(以下简称天猫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1月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21年12月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柳*市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王**、被告讯迈丰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王**、被告天猫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季**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陈*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柳*市螺****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第19254463号“柳*螺蛳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因制止上述侵权行为支付的合理开支共计10万元;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庭审中,因确认天猫公司已尽其义务,故原告自愿放弃针对天猫公司的诉讼请求。
事实和理由:2016年3月9日,原告在第30类方便食品上申请注册了“柳*螺蛳粉”商标,该商标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注册,核定使用...(本文书还有303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