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白**与被告张*、王**、中国平安***************(以下简称平安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2月20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了审理。原告白**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田*,被告张*,被告平安保险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阎**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白**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医疗费30068.69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000元、营养费4500元、残疾赔偿金150004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残疾辅助器具费5563.5元、护理费15440元、误工费165444.11元、住宿费237元、交通费2338.46元、病历复印费66元、鉴定费4350元。诉讼费由被告负担。事实和理由:2021年6月4日21时52分,在北京市昌平区黄平路与龙锦一街交叉口,张*驾驶车牌号为×××的小型轿车由东向...(本文书还有343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