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华浜分公司为与被告中远航运(香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船舶触碰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于2021年11月9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于同日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同月19日,原告以防止被告转移、隐匿财产,使将来生效判决或法律文书难以执行为由,向本院申请扣押被告所有的“大丹霞(dadanxia)”轮(imo编号:9451290)。本院于同日裁定准许,对被告所有的“大丹霞(dadanxia)”轮予以扣押,并被告向本院提供人民币6,300,000元的现金或本院认可的其他财产担保。同日,被告向...(本文书还有53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