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某兴山某****;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4)浙0602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4-11
  •  
  • 【案例概要】

    原告某兴山某****(以下简称某甲公司)与被告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6月19日以诉前调立案,后因调解未成,于9月3日正式立案受理,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24年10月1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某甲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何**、徐**,被告杨**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申**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某甲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杨**立即支付某甲公司货款236520元,并支付该款自起诉之日起至款清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事实与理由:某甲公司与杨**素有生意往来,经双方结算,截至2019年1月18日杨**尚欠某甲公司油墨费236520元,杨**向某甲公司出具了欠条。后杨**一直未付款,为维护某甲公司合法权益,望判如所请。

    被告杨**答辩称:请求驳...(本文书还有2563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