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非法经*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刑期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1月19日起至2026年12月25日止。罚金应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本院缴纳。)
二、被告人李*犯非法经*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刑期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本文书还有358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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