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被上诉人均未提交新证据。
2.事实认定:
上诉人、被上诉人对一审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无异议,本院予以确认。
二审裁判理由及结果:周**依约向洪**交付履约保证金后,案涉工程未实际施工,洪**应当及时向周**退还案涉保证...(本文书还有233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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