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捷众普惠**********(以下简称捷众融资租赁公司)与被告白**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捷众融资租赁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成苗到庭参加诉讼,白**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捷众融资租赁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白**支付捷众融资租赁公司剩余全部租金130500元;2.白**支付捷众融资租赁公司逾期违约金15399元(暂计算至2021年6月30日,此后按年利率24%计算至租金清偿之日);3.白**支付捷众融资租赁公司律师费1500元;4.本案诉讼费用由白**负担。事实与理由:2020年8月25日,捷众融资租赁公司与白**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合同项下租赁物为日产蓝鸟牌汽车一辆,车**。捷众融资租赁公司将租赁物交付给白*...(本文书还有179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