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中国大地*****************与被告中国人寿****************保险纠纷一案,原告于2021年10月27日提起本案诉讼,案经诉前调解无果。本院于2021年12月21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小额诉讼,于2022年1月2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丁**、被告委托代理人朱**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被告支付原告理赔款4576元。
事实和理由:2017年5月10日17时15分,被保险人李*驾驶×××车辆与案外人曾成驾驶的×××车辆在浙江省杭州市萧*区临浦镇发生两车追尾,事故造成标的车×××损,三者车×××损。经原告现场查勘,李*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三者曾成无责。经定损,×××车辆维修费为5550元,三者车×××车辆维修费1750元,应被保险人李*申请,原告于20...(本文书还有111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