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查明,一、贩卖毒品罪。
被告人张**从李*(另案处理)手中以每克1600-1800元不等的价格购买冰毒,再以牟利为目的将毒品。
贩卖给王*、孟*。自2021年1月至5月,张**先。
后十二次贩卖冰毒给吸毒人员王*,每次约0.1克,共计。
1克左右,非法获利约300元。2020年10月末,张**在
鞍山市铁西区兴安街**栋**号将约0.6g的冰毒以2000元人民币的价格贩卖给吸毒人员孟*。民警于2021年5月20日15时在鞍山市铁西***小区××号楼××单元楼下将张**抓获,当场在其随身物品、家中和车内发现疑似白色冰毒32袋,疑似大麻2袋,疑似麻黄草1袋。经现场称量,疑似冰毒白色粉末净重8.6克,疑似大麻净重0.44克,疑似麻黄草净重1.58克。
经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物证鉴定中心和鞍山市某某司法。
鉴定中心鉴定,张**所持有的白色粉末8.6克中有7.54克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疑似大麻0.44克中有0,34克检出四氢大麻酚成分,疑似麻黄草...(本文书还有390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