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梁**因与被申请人罗**、陈**及一审被告陈**、陈**、梁**、江门市新************(以下简称某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粤06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梁**申请再审称:(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未能查明《合伙协议书》中某某公司各股东自愿作出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承担风险和分享利润的约定。(二)《合伙协议书》对各股东具有约束力。本案应当按照《合伙协议书》确定罗**的义务。(三)陈**作为罗**的配偶,其对涉案债务知情。罗**根据《合伙协议书》所应承担的债务属于其二人的夫妻共同债务。陈**也曾作为担保人为某某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
罗**、陈**、某某公司称:不同意梁**的再审申请。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为追...(本文书还有74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