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成都鸿盛**********(以下简称鸿盛达公司)与被告重庆深港********(以下简称深港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鸿盛达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唐**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深港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鸿盛达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256500元;2、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256500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3、本案全部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庭审后,原告向本院提交放弃部分诉讼请求的申请,自愿放弃第2项要求被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2015年1月5日,原、被告签订了《天来国际广场酒店旋转门制作及安装合同》,被告向原告采购旋...(本文书还有268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