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上海其然********与被告佛山市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1月2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于2022年12月2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魏*、被告的经营者郑**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在其网店内使用“everbab”“everbab”“”等字样进行宣传;2.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在其网店内销售标注有“”等字样的粉扑;3.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5万元整;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事实和理由:原告系一家专业从事生物、化妆品科技领域内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与服务、化妆品互联网销售的生物科技公司。同时原告系第49675182号“一飞冲天”、第49436737号“”、第49675874号“”、第42715258号“kimtrue”、第39469916号“且初”等系列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自成立...(本文书还有374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