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李*诉被告西宁经济****************强制拆除房屋的行为违法一案,于2024年12月16日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本院于同日立案后,于2024年12月17日向被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诉讼请求:1.请求确认被告强制拆除原告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地基塌陷主体房屋严重开裂致使无法居住随时倒塌);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原告对位于青海省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上十里铺村的两处房屋及土地(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城东集建〔土〕字0101-079号、城东集建〔土〕字0101-079付1号)拥有合法财产权利。2023年11月23日,原告发现案涉房屋被不明身份人员设置围挡强行施工挖空原告地基导致房屋主体严重开裂无法居住危及人身安全及持续性断水情况后,遂于当日报警,公安告...(本文书还有190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