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辩称,不同意原告全部诉讼请求。一建物业与新燕幕墙签订合同,新燕幕墙授权北京鑫特甲和江阑听雨公司签订的合同,我是江阑听雨公司的大股东,原告侵犯了我们的权益,一建物业还拆除了我们2000多平米的房子,我扣着房子没让他们使用,但是我也没占用,实际占用人就是孙**和吴*莹(音)。4、5号仓库的使用人一直都是华豫昌盛公司,钥匙也在他们手里。
江阑听雨公司辩称,新燕幕墙公司和鑫特甲公司是合作关系。鑫特甲公司和我公司签的合同,使用整个西院,包括4、5号仓库。我公司投入了几百万,结果2017年被他们轰出来了,我公司损失巨大。现没有占用4、5号仓库,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水木清源公司辩称,不同意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无法确认一建公司和宏大永基公司的租赁合同效力,不能确认原告有合法使用权,原告要求腾退及占有使用费没有事实依据。水木清源公司没有占有使用4、5号库,要求承担...(本文书还有192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