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舒城县腾*********(下称腾飞汽运公司)与被告中国人民****************(下称人民财险六安市分公司)保险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月2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腾飞汽运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车辆损失71530元,评估费3500元,施救费6800元,合计81830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2021年10月13日11时35分许,刘*文驾驶皖n0××××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皖h××××挂车,在济广高速收费站广场追尾李*松驾驶的皖n2××××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的皖n××××挂车,造成二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安机关认定,当事人刘*文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李*松本次事故无责任。另查明,皖n0××××号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登记所有人为原告。皖n0××××号重型半挂牵引车交强险商业险投保于被告,其中商业险部分投...(本文书还有129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