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江苏华泰********、赵**等劳务合同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3)青02民终*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结日期:2023-02
  •  
  • 【案例概要】

    赵**、周**、时**、赵**辩称,江苏华泰公司所述不属实,我们务工时将身份证及工资卡交给江苏华泰公司了,前三个月工资是江苏华泰公司还是曹**付的不清楚,江苏华泰公司给曹**付钱时未虑我们的工资,承诺书上无时间,江苏华泰公司在推卸责任。不管是江苏华泰公司还是曹**,应该给我们发放工资。如果曹**付不了工资,应由江苏华泰公司付。我们从2021年开始要工资未果,江苏华泰公司经理将我们的联系方式及工资均记录了,之后也电话询问过曹**是否支付工资的情况,但我们一直未拿到工资。

    李**、李**、李**、王**、曹**未到庭,亦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

    江苏华泰青海分公司未发表答辩意见。

    赵**、周**等八人向一审法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三被告共同支付八原告劳务工资59778元,其中原告王**的劳务工资1000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2021年4月,被告曹**雇佣原告赵**、周**、时**、李**、李**...(本文书还有2097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