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以察检刑诉(2023)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毕*犯危险驾驶罪,于2023年10月1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并建议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审理。西藏自治*********指派检察员嘎玛泽措出庭支持公诉,本案现已终结审理。
西藏自治*********指控,2023年8月20日20时左右,被告人毕*与王*涛、王**、宦**、赖国强5人在鲁班湖生态鱼饭店吃饭,吃饭期间几人喝了一瓶郎酒(480m1)和几瓶啤酒(雪花金尊)。22时左右,被告人毕*驾驶×××小车送几人回去,当行驶至察雅县烟多大桥红绿灯路口时,看到交警在检查车辆,被告人毕*就驾车调头从迎宾大道往公安局岔路逃离,连续在烟多大桥红绿灯处、烟多大桥交警临时检查卡点拒绝配合交警停车检查,直接驾车冲击交警临时检查点逃离至察雅县汽配城后被交警抓获。逃离期间被告人毕*驾车在天城家宴饭店三岔路口转弯时还与等待红...(本文书还有125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