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查明,2022年,被告人杨**承包位于集贤县**镇**村的耕地种植玉米和大豆等农作物。根据相关规定,农业和财政部门制发种植补贴方案,2022年度玉米每亩补贴28元,大豆每亩补贴248元。杨**为骗取高额补贴,将本人在八里洼子、狐狸洞、柳*子和桥北的四处共计150.61亩玉米地块,谎报为大豆,骗取国家种植者补贴款33134.2元。2023年6月16日,杨**被抓获到案,退缴41900元。
上述事实,有经庭审质证、确认的某某机关制作的受案登记表、抓获经过、破案经过、证人王*林、马**、张**、张**、李**、杨*、王**、李**、李*乙等人的证言、某某机关制作的现场勘验笔录及照片、调取于丰乐镇经管站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调取于丰乐镇政府的2022年玉米、大豆和水稻生产者补贴面积统计公示表、调取于丰乐镇永强村委会的202...(本文书还有75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