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北京中圣**********与北京大仓**********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技术合同纠纷>>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1)京0108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1-08
  •  
  • 【案例概要】

    被告大仓公司辩称,不同意中圣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合同签订后,中圣公司并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四套设计,因中圣公司人手不足,故向大仓公司提出仅能开展三套设计,2020年6月16日,大仓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三套设计首付款的30%,45000元,在2020年6月16日至6月23日期间,中圣公司提交了三套设计过程文件,在7月15日,中圣公司因无法完成设计请求大仓公司派技术人员予以支持,7月26日,中圣公司外派人员以公司领导有事为由单方撤场,并搁置设计工作,截止合同期满,中圣公司并未完成3套设计,也未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中圣公司主张四套设计款项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

    反诉原告大仓公司向本院提出反诉请求:1.判令中圣公司向大仓公司返还已经支付的合同款项45000元;2.判令中圣公司承担案件受理费。事实与理由:中圣公司与大仓公司签订的合同约定...(本文书还有2591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