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安徽某娱*****(以下简称安徽某娱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中国某集*****(以下简称某管理协会)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不服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皖01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安徽某娱乐公司申请再审称,一、某管理协会诉讼主体不适格,其所谓的拥有完整授权不符合其与著作权人的商业习惯。相关公司与某管理协会某授权合同到期后均未续签或以声明的方式进行顺延,故某管理协会无代理权。二、原判决以安徽某娱乐公司曾因侵害著作权被某管理协会起诉,后再次实施类似侵权行为而认定安徽某娱乐公司主观上存在侵权故意且情节严重,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安徽某娱乐公司通过合法渠道购买vod点播设备及系统,设备供应商未告知需另行向某管理协会支付款项,故安徽某娱乐公司不具备知道其使用设备的行为会构成侵权的期待可能性,主观上不可能构成故意。三、安徽某娱乐公司所使用的vod点播设备已获得某管理协会授权。安徽某娱乐公司系从福建星网视易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处购买点播设备及...(本文书还有92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