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耿**、涡阳县人***********行政申请审查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行政案件>>行政行为>>行政确认
  • 案例类型:行政裁定书
  • 案号(2024)皖行申*号
  • 审理程序:再审程序
  • 审结日期:2024-08
  •  
  • 【案例概要】

    再审申请人耿**因诉涡阳县人***********(以下简称天静宫街道办)确认行政协议无效一案,不服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皖16行终****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出再审申请。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耿**向本院申请再审称:1、涉案协议缺乏合法有效的补偿依据,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应认定为无效。2、涉案协议补偿所依据的评估表作出程序、实体结论皆违法,不能作为认定涉案房屋补偿价值的依据。3、涉案协议依据的《涡阳县集体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涡阳县涡北街道范围内集体土地及房屋提前搬迁补偿标准》《涡阳县天静宫街道集贤社区前营、耿楼棚户区改造集体土地上房屋及其附属物搬迁实施方案》严重违法,一审法院并未对以上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导致本案关键事实未查清。4、申请人签字时涉案协议是空白协议,且其中关于安置房的补偿内容并未履行到位,一审法院对该事实认定错误。综上,申请人请求对本案再审改判。

    本院经审查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本文书还有898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