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吴**与被告赖**合伙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8月2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24年9月2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吴**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黄**到庭参加诉讼,被告赖**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吴**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赖**向吴**支付店铺转让费24852.2元,并自2023年2月5日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年利率3.35%)计算利息;2.由赖**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事实及理由:2022年8月份吴**与赖**双方达成协议合作在网上经营某某多店铺,开店期间拿货、运营等店铺所需的费用全由吴**垫付,由于网店收益不错,赖**与吴**商量想把店盘走。在2022年10月中旬,赖**带着其叔叔与吴**协商,双方达成协议盘走店铺...(本文书还有186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