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上海奕然************与被告上海全骋*********货运代理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11月2日立案。
原告上海奕然************诉称:2023年2月,原、被告签订《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协议》,约定原告接受被告的委托,作为其国际货物运输进出口业务的代理人,双方对合同条款作了约定,同时还约定,如发生纠纷无法协调的,由本案原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违约方还必须赔偿守约方的调查费、律师费、诉讼费等。2023年5月至6月,被告将5票货物委托原告联系订舱,拟定以航空运输的方式代理将此5票货物从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运抵美国洛杉矶。原告接受被告委托后,作为货运代理人,随即以已身名义或通过案外人向中国...(本文书还有61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