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峰货运部、梁**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第一项,依法改判伟峰货运部、梁**无需赔偿某甲保险广东分公司148500元。2.本案一、二审受理费用由某甲保险广东分公司负担。事实和理由:(一)一审法院查明事实存在错误,吴**发生事故时是为恩平市沙湖镇源沛货运服务部(以下简称源沛货运部)提供劳务。1.一审法院错误认定发生事故时吴**是为伟峰货运部提供服务。吴**确实为伟峰货运部提供过劳务,但吴**在为伟峰货运部提供劳务时,具有极强随意性,主要表现为吴**可以随意选择上班或者不上班,可以为自己其他的事情选择不来工作。实际上,吴**在为伟峰货运部提供劳务时,也同时为其他多家运输部提供劳务,法律也并未禁止自然人可以同时为几家用工提供劳务的行为。恩平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粤0785民初****号民事判决已证明吴**在为伟峰货运部提供劳务时,还同时为其他人或者主体提供劳务的事实。综上,虽然吴**为伟峰货运部提供过劳务,但尚需要证明发生于2021年10月**日的事故时,吴**也是因为为伟峰货运部提供劳务时发生交通事故,才能由...(本文书还有324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