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查明,
一、诈骗的事实。
2018年以来,被告人张**、李**等人合议后通过网上发布销售土蜂蜜的虚假信息,以买卖土蜂蜜的名义实施诈骗。被告人涂*明知张**、李**等人以销售土蜂蜜为名实施诈骗的情况下,仍帮助张**等人收取诈骗钱款,并按照诈骗数额的9%-10%进行提成。具体事实如下:
1、2019年6月3日,被告人张**、李**等人以销售土蜂蜜为名,骗取山东省德州市武城县居民曹*5000元。
2、2019年7月9日,被告人张**、李**等人以销售土蜂蜜为名,骗取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居民王*5000元。上述款项已退至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发还给被害人王*。
3、2019年7月9日,被告人张**、李**等人以销售土蜂蜜为名,骗取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居民赵*11400元。
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事实。
2019年4月份以来,被告人章**、胡**为谋取非法利益,提供资金,组织、雇佣被告人涂*、胡**、李*、欧**、涂**等人在广州市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虚假公司,申请虚假公司的营业执照,向银行部门申请银行对公账户,并用于买卖。被告人涂*、胡**、李*、欧**、涂**等人按照被告人章**、胡**的安排,带领被告人唐**、李*、檀**等人以公司法人身份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共计125套,交由被告人章**、胡**处,并领取报酬。具体事实如下:
1、2019年6月份以来,被告人涂*先后带领被告人唐**、李*、檀**、钱**、夏**、贺**、桂*等人以公司法人身份注册公司四十二...(本文书还有583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