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2017年7月17日北京怀建集团顺鹏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变更企业名称为北京顺鹏*********。2015年12月12日,顺鹏远公司与铁矿峪村村委会签订“渤海镇铁矿峪村**号年度山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及生存条件恶劣地区农民搬迁基础设施项目”《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涉案项目),约定顺鹏远公司负责承建该项目施工,内容为场地平整、护坝砌筑,价款为9331324.76元,期限为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7月28日。2016年4月28日,顺鹏远公司与铁矿峪村村委会签订《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顺鹏远公司承建渤海镇铁矿峪村**号年度山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及生存条件恶劣地区农民搬迁工程房屋建设项目,工程内容为**栋**层别墅及**栋楼房的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工程等图纸所示内容,价款为78913927.27元,期限为2016年4月28日至2017年8...(本文书还有3742字未显示)